我市部署专项行动,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
(来源:青岛市场监管)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要求,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助推我市“放管服”改革,助力15个攻势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,市市场监管局发挥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,牵头相关部门,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,自2020年2月28日起,在全市部署开展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。
本次清理范围为市、区(市)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。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、规范性文件,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,以及“一事一议”形式的会议纪要、合作协议等具体政策措施。
清理重点是
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
主要包括四个方面:
1
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;
2
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;
3
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、歧视性优惠政策;
4
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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